close
《開公司節稅》 買新房子開發票問題

我最近買了新房子,建物所有權狀是公司名,土地所有權狀是個人名,就我所知,建物部份公司應該開發票給我,土地部份是免稅,可以不用開發票,但是我買房子的這個公司,說他們沒有在開發票給買方的,這樣對嗎?不開發票給我們,不就等於逃稅了嗎?這樣以後不會有問題嗎?還有如果他不開發票,我們不是就不能節稅嗎?

1.如果原屋主(賣方)是公司,依規定應該開發票給買方才對,如果賣方不開,您可以在完成交屋且所有的手續都辦完後,向國稅局檢舉,公司會被按漏稅額處1至10倍的罰鍰,您則可以檢舉人的身份獲得罰鍰的20%檢舉獎金。
2.如買方是個人名義,發票除了可以對獎之外,暫時沒有節稅功能。
3.記得保留購屋的契約書及付款證明,若干年後如果要出售這棟房屋,如能提出完整的購屋成本證明,將可降低財產交易所得,那時候才會有明顯的節稅效果。

開公司節稅 , 如何開公司節稅 , 開公司節稅方法 , 開公司注意事項 , 開公司的好處 , 上班族開公司節稅 , 開公司費用 , 開公司條件 , 開公司
arrow
arrow

    brain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